子女抚养权
来源:南通离婚律师网时间:2021-05-09 22:42:07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孩子母亲妨碍父亲探视孩子,起诉变更抚养权能胜诉吗?
南通离婚律师解答:孩子母亲妨碍父亲探视孩子,并不能构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原因。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孩子由谁抚养,应取决于由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此外,要更换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只能出现如下情况,比如: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或者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情况,那么法院会予以支持。
相关推荐:
男方想要争抚养权,需要准备哪些方面的证据?南通刑事律师姜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5151363991
法律专长:罪轻辩护、无罪辩护、死刑辩护、缓刑、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