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
来源:南通离婚律师网时间:2021-05-09 21:57:36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下,恋爱同居后分手了,同居间的财产怎么分割?
南通离婚律师解答:我国现有法律已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因此没有依法领取结婚证,同居了也只是同居关系,并且男女同居后分手,分割财产时按一般财产分割处理。
具体而言,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作如下划分:
1、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和非人身关系财产,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怃恤金、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非人身关系财产如劳动创造的产品、工资、产权收益等。
2、原始取得财产和继受取得财产,原始取得如生产创造的财富、劳动所得、孳息。继受取得的财产如买卖所得、受赠财产、继承财产。
3、同居前取得的财产和同居后取得的财产,这里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又分为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前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仍属于一方所有,比如个人的工资、奖金收入等,即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但是,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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